涉經貿、人文交流等多個領域 福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試第二批政策發布
人民網福州5月18日電 (記者林盈)18日,在第二十七屆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開幕式上,福建省福州市發布《福州打造福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試第二批政策》。政策圍繞融入兩岸共同市場、提升生活便利化、增進福馬同城交流等三個方面共推出10條舉措,涉及進出口貿易、開拓市場、同等待遇、人文交流等領域。
10條政策包括:
對在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加工再出口東南亞的產品,給予更加便利化的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原產地證書發證政策。
支持符合條件的馬祖地區以及在福州登記注冊的臺資企業申報政府質量獎。
為臺資企業開拓市場提供供銷市集、展示展銷等平臺支持。
2025-2029年期間,對已入駐和有意愿入駐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的臺資項目(企業),每家可免租金承租市國資系統企業權屬國有房產及福州市職工創新創業創造中心房產50平方米以內,作為城市中心配套辦公和展示、交流空間,用于建設品牌中心或運營中心,其中入駐孵化器的,共享產業孵化配套服務。
臺灣同胞同時在馬祖、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均注冊有企業的,視同馬祖企業,享受所有福馬“同城生活圈”政策。
在榕臺胞、馬祖鄉親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享受福州市民待遇參與商務領域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
進一步完善在榕臺胞同等納入我市住房保障體系舉措,同等享受福州市民待遇。
福州市公證機構對臺胞臺企辦理公證業務開通“綠色通道”,并在福州市臺胞臺企交流服務中心設立公證服務受理點。
支持福州市符合條件的一線職工自費赴馬祖開展技術協作、觀光旅游,對前2000名職工予以專項補助。
鼓勵臺灣地區藝人來榕開展小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并提供場地支持和資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