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后主動退贓
“有些農村基層干部法律意識淡薄,認為撈點好處不是犯罪。”李振剛說,在辦案中檢察官還發現,此類案件保費較低,理賠數額也不高,不易被人發現,有些村干部涉案數額不構成犯罪,但違紀現象突出,持續下去就會陷入犯罪的深淵,便通過預防約談加大職務犯罪預防宣傳力度。
水寨鄉保險所賈某涉嫌貪污農業保險,在接受訊問時,他推脫時間久了,記不清了,也確實受災了,錢都發給村民了。但最終,在證據面前,賈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他12人的犯罪事實也浮出水面。
賈某等涉農業保險領域貪污案立案后,葉縣檢察院就組織了一場由預防科牽頭、反貪局參與的集體約談,地點就設在涉案人員集中的鄉鎮辦事處,約談對象包括該鄉所有行政村的主要領導以及有關保險公司的負責人。
樊花萍說,約談時,預防部門針對涉案單位職務犯罪發案情況和易發案環節,采取宣教性、警示性約談方式,既對談話對象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又提醒談話對象在任職部門要注意的事項,以案說法,以案析理。
“我想著他們都拿了,我才拿的,要是知道犯罪,說啥我也不會拿這個錢的。”約談會結束之后,相關人員主動向樊花萍表示,回去就退贓款。樊花萍說,約談后,檢察機關收到了10萬余元的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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