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 資源稅改革將成重要推手
與深化能源價格改革一樣,資源稅改革也是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的重要一翼。此次《通知》再次強調,積極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的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適時推進資源稅改革。
尤其隨著國家調控政策從“保增長”到“調結構”的轉向,資源稅改革在今年正式推行便具有更強的緊迫性。一位業內人士向《經濟參考報》透露,資源稅改革方案有望在今年三季度出臺。
上述業內人士透露,除了提高稅率以及計征辦法將由原來的從量計征改為從價和從量相結合之外,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也是資源稅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
目前只是對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鹽等幾種資源征收資源稅。而改革之后很可能將森林資源、草原資源、水資源、河流資源、湖泊資源等納入資源稅的征收范圍。更有專家預測,可能會首先明確對水資源的征稅辦法。
與資源稅改革內容形成普遍共識不同,改革方案出臺的時機一直是各方爭論的焦點。據披露,國家能源局有關人士年初曾表示,此項改革現已無技術障礙,企業能否承受成為改革時機的重要考量。
“資源稅改革必然會導致相關資源產品價格上漲,繼而導致成本推動型價格上漲的較大壓力,這也是遲遲未出臺改革方案的一大顧慮。”財政部財科所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
以煤炭為例,中金公司最近的一份研究報告認為,資源稅調整將在短期內直接增加煤炭企業生產成本,對部分企業而言,資源稅率變化1%對盈利的影響高達5%。此前有人估算,我國噸煤資源稅稅額在2.5至3.6元/噸之間,實行從價計征后,企業資源稅成本可能要提升5倍以上。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高級稅務經理劉梅測算后認為:“如果資源稅改革成功,煤炭的價格上漲幅度可能在28%至38%的范圍內。”
不過,中金報告同時指出,市場對資源稅也已有充分預期,起步稅率不會太高,“市場普遍預計計征方式將由以往的從量改為從價,稅率在3%到5%之間。”西山煤電集團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資源稅改革可能帶來的影響,企業已經進行了相關評估測算,價格的漲幅應該在企業可承受的范圍內。
目前在開發、生產、銷售環節企業被征收的收費基金項目較多,其中包括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和使用費、登記類收費、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水資源補償費、煤炭價格基金等等。上述負責人稱,如果可以對現有稅費進行清理,取消一些重復性征收稅費的現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小資源稅改革帶給企業的沖擊。(記者 陳偉 王濤)